一、依据数据中心机房全新设计标准《GB50174-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标准》,数据中心机房的级别划分遵照下列标准:
3.1.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成A、B、C三级。设计时要依据机房的经营性质、管理规范以及在经济与社会中的作用明确隶属等级。
3.1.2合乎以下情形之一 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是A级
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;
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导致公共场合纪律比较严重错乱。
3.1.3 合乎以下状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是B级。
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导致比较大的财产损失;
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导致公共场合秩序混乱。
3.1.4 不属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C级。
3.1.5 在外地创建的备份数据机房,设计时要与原来机房级别同样。
3.0.6 同一个机房内的差异一部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依照不同类型的要求进行设计。
3.1.6 同一个机房内的差异一部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依照不同类型的要求进行设计。